孟晚舟引渡聆訊開啟 三階段各有重點

2020年01月20日全球新聞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1月21日訊】孟晚舟的引渡聽證,將有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的重點是,孟晚舟案是否符合「雙重犯罪」的引渡標準。
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1月20日到24日,對孟晚舟引渡案展開聆訊。控辯焦點是孟晚舟被指控的罪行,是否在美國和加拿大都算犯罪,即「雙重犯罪」。
根據美方指控,華為曾通過子公司SKYCOM,與受到美國制裁的伊朗展開業務,並刻意向美國銀行隱瞞;導致美國銀行陷入了違規結算涉伊朗業務的風險。孟晚舟作為華為時任首席財務官,對此知情且負有責任。
孟晚舟的律師團隊去年11月辯稱,加拿大沒有針對伊朗的制裁,孟晚舟被指控的行為在加拿大不算違法,不能被引渡到美國。
但加拿大司法部今年1月11日表示,孟晚舟行為的本質是對銀行欺詐,這在美國與加拿大都算犯罪,應當被引渡到美國。
賴建平:「當時孟晚舟的律師提出的抗辯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司法部做出了一個非常中規中矩的基本法律判斷,(孟晚舟)滿足了這個雙重犯罪的條件。」
如果第一階段的聽証通過,今年6月將進入第二階段聽証,控辯焦點是「加拿大當局在抓捕孟晚舟期間,是否濫用司法、侵犯孟晚舟的權利」。
滕彪:「加拿大對孟晚舟這個案件的處理,從聽證、取保候審到現在正式進入引渡聽證程序,都是嚴格按照法律和程序,是公開和透明的。但是反觀在中國發生的事情,它對加拿大的公民進行抓捕,時間點就很可能是政治報復,抓捕之後也沒有按照規定讓他們會見律師、會見使領館的人員。兩國在法治方面的做法是天壤之別。」
如果法官判定加拿大當局沒有程序違規,那麼今年9月將進入第三階段聽証,法院將評估美國提出引渡孟晚舟的證據,是否足夠充分。
滕彪:「孟晚舟最不想被引渡到美國來受審,因為那樣的話將進入對華為實質性的審查,很多見不得人的事情,包括華為和中共(所作所為)可能要在法庭上被曝光。」
如果孟晚舟在引渡案中敗訴,她可以一直上訴到加拿大最高法院,這一過程可能會持續數年。
新唐人記者林瀾紐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