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恐怖的終結
當毛澤東最終於1976年9月去世時,他在政治上已經過氣一段時間了。對於他的死亡,大眾反應默默無聲,足以證明了這一點,他明顯無法確保自己政策的連續性,也是如此。與他在意識形態上非常接近的四人幫,在他去世後的一個月內均遭到監禁。本應確保毛政策連續性的華國鋒,於1978年12月放棄了其大部分權力,為被毛氏陣營所憎恨的難以壓制的鄧小平讓位。重大轉折點或許是1976年4月5日,即中國的清明節。當時,北京人懷著悲痛之情紀念1月去世的周總理之死,這種悲痛明顯是自發的流露。示威規模未曾預見,令政府感到震驚:無法用任何派系或黨的操縱來把它解釋清楚。花圈中的一些詩歌含有對毛毫不掩飾的抨擊。人群被武力驅散(但與1989年不同,天安門廣場本身並未發生槍擊),造成8人死亡、200人受傷。首都以外發生很多起示威;全國各地有成千上萬人被囚禁。在此之後,至少有500人被處決,包括至少100名被捕的示威者。調查一直持續到10月,波及數萬人。但一切已不能回到從前。後毛時代已然開始,政客們撤退,中央不再有能力指揮一切活動。「而1966年,天安門廣場上滿是被嚇住的人群,淚汪汪地望著那個奪走他們自由的人;十年後,那些同樣的人積蓄了力量,他們直視著他的眼睛。」
從1978年冬持續到1979年春的民主牆,象徵著這種新的事態,但也顯示了其局限性。經鄧小平的同意,幾位前紅衛兵在牆上張貼了他們的意見。對於那些在毛主義下長大的人來說,這幾乎是難以想像的。這些思想家中口才最佳者魏京生,在一張題為「第五個現代化:民主」的海報中,實際上公開表態,說人們正被統治階級通過封建社會主義制度所剝削。他認為,民主是實現持久變革的唯一途徑;它是鄧小平提出的其它四個現代化的自然的第五個結果;馬克思主義作為所有極權主義的根源,應該被拋棄,轉而支持較民主形式的社會主義。1979年3月,當鄧的地位更穩固一點時,他將魏和其他幾人逮捕。魏因向海外傳遞信息,被判15年徒刑。向海外傳遞信息被視為反革命罪。他從未招認,並於1993年獲釋。但他繼續強有力地大膽發聲,以致他在8個月後再次被捕,並於1995年因「制定推翻政府的運動計劃」而被判14年徒刑。1997年11月他突然從監獄獲釋,並被放逐到美國。
不過,在鄧小平的統治下,批評政府的人也有可能生存下去。這是從毛澤東時代向前邁出的一大步。那時,一句話說得不合適或在牆上亂塗一句,都足以使人被槍斃。後毛時代的主要改革是經濟改革,但政治並未在變革中被遺忘。日益增長的解放意識和對政府獨斷決策的拒絕,得到了廣泛的見證。20世紀80年代,對中下層農民組織的鎮壓意味著,只有約十分之一的農民在中國共產黨內真正被代表,農民階級作為整體大規模回歸到傳統的小農經濟上。在城市裡,民營企業的劇增意味著,很大一部分勞動力不再直接受到政治控制。國家機器變得更加規範和可以預測,為公民提供了更好的防護,使其免受國家政權的侵害。1978年以後,釋放囚犯(大約10萬人)變得司空見慣;平反(儘管經常在人死後)變得越來越普遍,特別是就藝術家和作家而言。例如,1957年至1958年整風運動的受害者丁玲,最終被允許於1959年結束其在農村的流亡返回,終結了一系列源自於延安的迫害。這是「傷痕文學」的開端以及仍心有餘悸地回歸創作自由的開端。文革期間被發配下鄉的人中,有三分之二獲准返回城市。新憲法賦予了人們基本的最起碼的法定權利。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制定了首部刑法典。毛從來都不想要一部,因為他害怕它會不必要地限制他所需操縱的空間。在這部新法典中,死刑專用於懲罰「惡劣的罪行」,上訴權利被規定下來(以便上訴不再自動招致更嚴厲的判決),而且整個法律機制被移出黨的直接控制範圍。
1982年出現了更大規模的平反浪潮,僅四川就有242,000人被平反。在廣東,曾被稱為「反革命分子」的人都將該標籤去除,且在獄中度過的每個年頭都獲得了一小筆賠償。那一年被判刑的新囚犯中,僅0.5%是政治犯。1983年,安全部部長的責任範圍急劇縮減,勞改的管理工作移交給了司法部。法院開始駁回一些逮捕行動。一項針對警察的投訴程序設立了,施以酷刑者被起訴和公開審判,而且對勞改營新的檢查也付諸實施。審判期間將不再考慮社會階層。1984年,從監獄或勞改營出來的人融入社會變得容易很多,而在監獄內部,專業培訓開始取代思想學習。推行了一些改革,比如因行為良好而減刑、實行緩刑和假釋,並鼓勵家人與囚犯保持聯繫。到1986年,監獄中的人數已降至500萬,此後一直保持穩定。這是1976年數字的一半,占總人口的0.5%,與美國的比例大致相同,但低於蘇聯最後幾年的比例。儘管付出了艱苦的努力,勞改所占的國內生產總值份額依然很大,但比20世紀50年代後期低了3倍。
儘管有天安門廣場的事件,但仍在繼續取得進展。自1990年以來,公民被允許控告政府。自1996年以來,所有未經審判的拘留都受到嚴格監管,並被減至最多一個月,而最高勞教刑期則減至3年。律師的作用和自主權大大增加;1990年至1996年,他們的人數增加了一倍以上。自1995年以來,通過公開競爭的程序招聘了地方法官和法官,但大多數人仍是前士兵或警察。
然而,中國要成為一個自由開放的社會,還有許多工作要做。在被證明有罪之前,人們仍然不是無辜的,反革命罪仍存在於法典之內,儘管此時對它的使用克制了許多。1994年12月,「勞改」一詞被更為平常的「監獄」所取代,但正如《法律公報》(Legal Gazette)所指出的那樣,「我們刑事機構的功能、特性和作用仍未改變。」大多數審判仍然是祕密進行的,判決通常下達得極為迅速而草率。從來沒有任何案件審理的準備超過三個月。雖然腐敗在幹部中非常普遍,但1993年至1995年,只有不到3%的起訴是針對腐敗犯罪的。總的來說,雖然4%的共產黨員人口占所有被控罪者的30%,但他們只占被處決者的3%;顯然,政治與法律領域之間仍然未能分開。20世紀90年代,北京一些政治管理部門的成員以貪污和挪用公款罪被捕,引起了不小的轟動,但卻是一個相對孤立的事件。越來越多地參與商業活動的共產黨官員仍然相當難以撼動。
死刑繼續在中國廣泛使用。每年都有數百人因各種罪行被判死刑,包括從嚴重的走私案件(包括非法出口藝術品)到「傳遞國家機密」等罪行──這實際上幾乎可以指任何事情。嚴格說來自1982年以來一直可用的主席赦免,從未被使用過。每年都有成千上萬的人被處決;中國占全球每年處決總數的一半以上。而且,處決數量與70年代相比正在上升,正如在中華帝國的最後幾個世紀那樣。
死刑的運用仍然與政治運動和危機有關。1983年,犯罪率上升導致大約100萬人被捕,至少有一萬人被處決。其中許多是公開進行的,作為對人們的教訓,儘管這種做法被刑法所禁止。所有這些都是一場群眾運動的一部分,這場運動令人回憶起50年代的事件。正如當時一樣,有人試圖將所有「犯罪」分子集合在一起。許多知識分子、牧師和外國人在所謂的「反對精神污染的運動」中受到恐嚇。這種運動是在很多宣傳中發起的。1989年春對天安門廣場的占領導致了嚴重的鎮壓,反映了鄧小平立場的脆弱性。與1976年的毛派領導人不同,鄧小平下令開火。北京至少有1,000人遇難,可能還有1萬人受傷。各省數以百計的額外處決是祕密進行的,或偽裝成看起來像因犯罪活動的正常處決。北京至少有一萬人被捕,全國另有3萬人被捕。成千上萬的人被判入獄;該運動的領導人拒絕懺悔,被判多達13年的徒刑。對被告的家屬施加了很大的壓力(大多數人認為這種做法已經永遠消失了),而且也恢復了強迫犯罪分子在公共場合垂下頭的做法。囚犯受到的待遇及其刑期的長短,與其所表達的悔罪程度和所揭發的同事人數直接相關。雖然政治犯仍是被拘押者中的一小部分,但1991年有10萬之眾,包括至少1,000名新近的異見者。
20世紀後期的共產中國,比在毛澤東統治下繁榮程度高得多,暴力程度也低得多。而且它似乎已經明確地拒絕了烏托邦的目標和永久內戰。但由於該政權從未真正否定其創始人,它仍準備在困難時刻恢復他的一些原始手段。(待續)
(編者按:《共產主義黑皮書》依據原始檔案資料,系統地詳述了共產主義在世界各地製造的「罪行、恐怖和鎮壓」。本書1997年在法國首度出版後,震撼歐美,被譽為是對「一個世紀以來共產主義專制的真正裡程碑式的總結」。大紀元和博大出版社獲得本書原著出版方簽約授權,翻譯和發行中文全譯本。大紀元網站率先連載,以饗讀者。文章標題為編者所加。)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王馨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