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風:被綁電線杆上示眾的是社會的悲哀

2012年04月09日評論
【新唐人2012年4月10日訊】6日上午,一名婦女在福建晉江安海鎮中山中路盜竊兩個麵包時,被店主當場抓住,為警示、防止她再次作案,店主林先生將小偷綁在電線杆上,並在其胸前掛上寫有「我是小偷」的紙板。(4月8日《人民網》)

憎恨盜賊是人們的普遍心理,用懲罰來發洩心中的仇恨,也是自然的心理衝動。但根據文明社會的要求,有關懲惡揚善的行為,有些可以用民間習俗來彰顯,有些必須交給法律來做,其標準涉及到道德的底線。道德底線之下,法律有明細的懲處手段。對於盜竊行為,根據其情節輕重,法律都作出了明確的量刑規定。因此,失竊的店主將小偷綁在電線杆上,屬於違法的私刑。對此,不可把「現在的小偷太猖獗」作為洩憤的理由。

然而,從這起事件引起的輿論反響來看,人們對於該店主動私刑懲罰竊賊的違法手段的不滿,並非全部來自對法律的尊重,而是對「盜竊兩個麵包」引出的惻隱之心。假如竊賊是一個無惡不作的江洋大盜,即使被綁電線杆上示眾,公眾可能還恨不得抽上幾鞭子。不難看出,在這個基本達到溫飽的社會現實下,人們對這個盜竊兩個面麵的婦女,還是寄予了更多的同情,以此延伸出「餓死不如犯法」的想像。

問題還是出在「兩個麵包」上,如果把「兩個麵包」換成「兩個鑽戒」,也許就賺不到一滴同情的口水。但客觀地說,有些貪小便宜成性的人,也會做出一些順手牽羊的事,只是不很值錢的兩個麵包,更像是一個飢餓者用來果腹的。當然,事實也可能就是這樣。這就由「飢餓」引出了一個貧窮的話題,而貧窮對應著的是富貴。這就足以讓生活在這個貧富二級分化越演越烈現實下的人們顧影自憐。用盜竊兩個麵包的極端貧困潦倒來抨擊這個貧富差距越來越大的社會,似乎很符合「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的社會悲哀。退一萬步說,能夠不顧臉面盜竊兩個麵包的人,不可能出自一個殷實的小康家庭,其作為社會極端貧困階層的縮影,是再合適不過的。借此質疑社會的分配不公引起的貧富懸殊,確實有著一定的社會基礎。這何嘗不是一種社會悲哀?

而因被偷了兩個麵包,就把小偷綁在電線杆上,並在其胸前掛上寫有「我是小偷」的紙板,何嘗不是又一種社會悲哀?撇開法制概念,人性的冷漠和殘忍暴露無遺。不管從兩個麵包的物質價值,還是對一位女性的起碼尊重上說,這種並非傷天害理的小偷小摸,也不應該激起如此起深仇大恨。試想,一位中年婦女,被綁在電線杆上,並在其胸前掛上寫有「我是小偷」的紙板示眾,對其的人格侮辱和心理傷害有多大?如果這位中年婦女真的是出於無奈,甚至家中還有挨餓的孩子,這樣的結局讓人情何以堪?

從偷兩個麵包引出對社會貧困階層的同情,以及這種野蠻的懲罰小偷手段暴露出的人性暴戾,無不都是社會的悲哀。用和諧社會的基本標準來衡量,都是格格不入的。因此,被綁電線杆上示眾的,不僅是一個受到侮辱的中年婦女,而是一種赤裸裸的社會悲哀,是文明社會觸目驚心的一幕

文章來源:《博客日報》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相關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