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這場世紀大瘟疫,給全世界帶來了巨大的災難。世界各國向這場瘟疫的罪魁中共索賠的浪潮,漸成排山倒海之勢。庚子年向中國索賠,自然使人聯想起兩個甲子之前的「庚子賠款」。目前在國人的時事評論中,常常提及庚子賠款,但是謬誤百出。本人以前寫過一篇長文「八國聯軍乃正義之師」,其中詳盡論及庚子賠款。現在把該文有關庚子賠款的一些片段摘錄如下,以正視聽。
不少國人對《辛丑條約》規定的四億五千萬兩白銀賠款不能釋懷。二十世紀初,戰爭賠款首先是對戰勝國軍費的補償。戰爭的開支浩繁,尤其是海外作戰。庚子戰爭,清廷向十一國宣戰,與八國聯軍作戰,各國的軍費加起來自然是一個大數目。而且庚子賠款並不限於軍費賠償。在庚子之亂血腥、恐怖的滅洋、滅教中,各國的駐華使館被毀,千百座教堂被夷為平地,外國銀行被焚燒,外國企業被踏平,洋人的資產被洗劫。中華大地上這場「滅洋」的浩劫,外國政府、教會和僑民的財產損失以億萬計。
中國有一個廣泛流傳的說法:庚子賠款四億五千萬兩白銀,是要每個中國人負擔一兩,以此懲罰、羞辱所有的中國人。這是無稽之談。賠款的銀兩數和當時中國的人口接近,僅是巧合。「各國公款、私虧按和約大綱第六條向中國取償清單……約共銀四萬萬二千六百七十二萬兩。又以上各數,係截至西三月底止,自此以後,每月加費約一千三百餘萬兩(「每月加費」並非利息,而是八國聯軍的軍費——引者注)。倘刪除零數,則截至西七月一號為止,當約合四萬萬五千萬兩左右之數。」[1]
庚子戰爭,清廷向十一國宣戰,與八國聯軍作戰,各國的軍費加起來自然是一個大數目。<br/>(公有領域)
……
中國有一個流傳甚廣的說法,說清政府的財政收入每年只有數千萬兩白銀,庚子賠款的四億五千萬兩白銀,相當於清政府多少年的財政收入。具體而言,蠱惑人心者以乾隆年間的財政收入為例,稱乾隆年間是中國最富足的時代,清政府的財政收入每年不過兩三千萬兩白銀。由此可見,庚子賠款「留給賠款者的是深重的民族苦難」。
以乾隆年間清政府的財政收入,來論證一百多年後庚子賠款的不堪重負,是一種蓄意的欺騙。「據上海師範大學教授周育民在《1840年—1849年的清朝財政》中的數據統計來看,1840年時,清政府財政收入為3.9億兩銀子;到了1843年鴉片戰爭結束時,竟然到達了4.2億多兩白銀的財政收入,是乾隆時期的國庫收入10倍!……這樣的高稅收,一直到清朝最後幾年依舊如此。1908年,清朝財政收入為2.3億,1909年是2.63億;直到清帝退位的前一年,1911年時,清朝的財政收入都有3億兩白銀。」[2](晚清時期,海關徵收的外國商品進口稅「幾乎佔了清政府財政收入的三分之一」[3])庚子賠款的四億五千萬兩白銀,不過相當於清政府一、二年的稅收(而且還款期長達39年)。
清政府的稅收高嗎?民眾的稅務負擔重嗎?平心而論,清政府的稅收以現代國家的標準衡量低得驚人。四億五千萬國民,平均每人每年的稅務負擔不到一兩銀子!怪不得在《辛丑條約》的談判過程中,清廷會辦商務大臣盛宣懷提醒議和大臣奕劻、李鴻章,在與列強討論賠款問題時,切不可言中國當量力而行;「若只雲量力,彼謂用西人西法,力必有餘,恐其侵我財政」[4]。
庚子之亂這場「千古未有之奇禍」[5]對西方各國和基督教會造成的巨大損害,清政府並非心中無數。清廷的決策中樞「軍機處」致電在北京的議和代表稱:「賠款各款,勢不能輕」;李鴻章「對於列強提出之賠款總額,本來預料當係二十萬萬馬克」[6](相當於6.55億兩白銀)。根據(忠心耿耿為中國服務的)總稅務司赫德的估算,「中國對外賠款『連借款利息計算在內,共需十數萬萬』」[7]。但是正如前文指出的,西方各國在善後談判中主要關注的並非經濟賠償;湖廣總督張之洞(亦為清廷政務處參預大臣)洞見於此,致電軍機處,就列強的動機分析說:「各國皆非圖利而來」[8]。當代歷史學家馬勇指出:就賠款而言,西方國家「並沒有拿其它的損失之外的……《辛丑條約》談判結束以後,清政府就感覺到,清政府就覺得遠遠低於它們原來的估計,清政府當時估計,因為打的損失那麼大,會讓中國可能賠很多」[9]。
四億五千萬兩白銀的賠款是重還是輕?不比不知道。第一次世界大戰中,保加利亞與德國結盟。戰敗之後,保加利亞與協約國於1919年簽訂了《納依條約》。保加利亞除被迫割讓土地給羅馬尼亞、南斯拉夫和希臘之外,並須賠款四億四千五百萬美元[10]。保加利亞乃東歐一蕞爾小國,而它的戰爭賠款額高於庚子賠款(《辛丑條約》第六款列明「海關銀一兩,即德國三馬克零五五……即美國元零七四二……即英國三先令」;庚子賠款折合美元為三億三百三十萬,折合英鎊六千七百五十萬)。根據1919年簽訂的《凡爾賽條約》,戰敗國德國除喪失大量的土地、人口和工業、礦產資源外,須賠款113億英鎊,且要以黃金支付[11]。此賠款是庚子賠款的一百六十七倍;若以國民人均負擔計算,則為一千二百五十五倍(1919年德國人口約為六千萬)。
庚子賠款不僅賠洋人,而且賠華人。賠款的對象列明在《辛丑條約》第六款,是「各國、各會、各人及中國人民」。庚子賠款用來賠償中國人民之損失,當代中國人可能聞所未聞;但是它不但清清楚楚列明在《辛丑條約》及《各國索賠章程》之內,而且實實在在付諸於西方國家的行動之中。庚子賠款確有一部分支付給中國遇害教民的遺屬,作為撫恤金[12]。庚子之亂是近代史上罕見的浩劫,僅直隸(河北)一省,據總督李鴻章奏稱:「合計通省殺害教民多至數萬丁口,所毀房屋多至數十萬間」[13]。如果要求徹底賠償,庚子賠款的三億三千多萬美元,就是光賠中國的基督徒都不夠!
……
「為了解決中國的對外賠款問題,列強駐華公使組織了英、德、比、荷四國組成的『賠款委員會』,專門負責研究有關賠款的標準、範圍,確定中國對各國政府、社團及個人的賠償原則。隨後又成立了美、德、法、日四國組成的『中國財政資源調查委員會』,調查中國的實際財政情況與賠償能力。」[14]美國為減少賠款額、減輕中國的還款負擔,作了不懈的外交努力(後文有進一步說明)。各國通過協商,經過對損失的細緻調查和對中國還款能力的評估,達成了共識:「既要中國就戰爭實際花費和損失進行賠償,又不能超出中國實際支付能力,更不能過度透支這一國家的財政力量……要保證中國經濟還能正常運轉,中國能夠支付的賠償總額不得超過4.5億兩。至於各國如何分配,當然只能參照各國實際損失和實際軍費支出。」[15]
英、德、比、荷駐華公使組成的賠款委員會擬訂的《各國索賠章程》全文如下。
一、失毀物產,果係因去夏拳匪所致者,始可索賠。
二、索賠之款,計有三種:一為各國賠款;二為各行及各西人賠款;三為華人曾經西人僱用者之賠款。
三、所有失毀物產,應開列詳細章程,以便索賠。
四、索賠清單,須交呈其本國公使,如事關各國者,則交呈資格最深之公使。各公使既將交呈索賠清單驗過,如一切悉按此次定章開列,即送交中國政府索賠,不再另列細單。
五、各物理合索賠者,均須照實價開列。應賠之款,亦許給息。平民以五厘,商家則以七厘行息。息錢未付之前,不得以息生息。至被毀之物,能與以下所列第七款章程相同者,始可給息。息即自被毀之日起算。
六、如各行各西人經帶兵官飭令將其所屬之貨物供給軍營以為保守之需者,則其所屬之國或兵官必有字據承認,不向中國索賠。被毀物產,須有實證:即按照其本國國律開單,交呈其所屬之公使驗明,並無可疑之處,始代向中國政府索賠。
七、被毀之物,須將未亂前本有此物之實據,交呈其所屬之公使照驗。如該公使以為毫無疑竇,即能向中國政府索賠。失主所業何事,以及其平時進款若干,其所失之物亦可按之估價。
八、應賠之款,俱照關平估出。
九、無論何國何人,俱當按照以上所列各章開單,方能索賠。[16]
該章程確立了公正的索賠原則和嚴格的索賠手續。
庚子賠款是在「不能超出中國實際支付能力」、「保證中國經濟還能正常運轉」的前提下計算出來的;因此西方各國不能損失多少,得償多少,而只能按比例獲得賠償。多數國家的原始索賠金額,遠高於它們得到的實際賠款。比如德國政府原索賠七億五千萬兩白銀;俄國光為被破壞的滿洲鐵路就索賠一億;法國光為雲南邊界的損失就索賠一億四千萬[17]。單就庚子賠款而言,西方各國得不償失。八國聯軍統帥瓦德西(von Waldersee)在給德國皇帝的報告中抱怨說:「全部的戰爭賠償,恐怕我們永遠也得不到」[18]。因此之故,各國寄希望於「合理的賠償部分可以通過已經增加的保證外國的權利和豁免權的安全來實現;更為重要的是,通過中國向全世界開放平等通商來實現」[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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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被長期灌輸帝國主義侵略窮凶極惡、西方列強榨取敲骨吸髓,但是謊言在事實面前是蒼白無力的。在《辛丑條約》關於戰爭賠款的談判中,西方國家不僅沒有藉機敲詐之意,倒是不無關懷同情之心。
美國在華專員羅克西爾(W.Rockhill)其時寫信給美國國務卿約翰・海,匯報談判的情況:「我們的目標是,在談判中運用我們政府的影響,影響跟我們一起談判的國家(在華列強),本著對中國平等的友誼,追求公正與合理……關於談判的第三點,即各國就他們在中國的損失和花費、輸送遠征軍到中國解救圍困、保護在京外國住民和恢復秩序以及賠償社團、公司和個人在暴亂中的損失,美國政府主張這些賠償總數不應超出一個合理的範圍,應當在中國支付能力之內」(這是美國政府內部的機密文件,不是對外發表的宣言,不存在溢美之辭)。當六千七百五十萬英鎊(即四億五千萬兩白銀)的賠款額基本確定之後,列強之中只有美國反對;美國主張將此數額至少減少三分之一。美國對中國利益的竭力維護,引起聯軍統帥瓦德西的不滿,他發牢騷說:「看來美國不想使任何人從中國得到任何東西」[20]。
英國人的態度呢?《西巡迴鑾始末》(卷四)記述了庚子戰後英國議會討論中國問題的一些片斷。在上議院全體會議上,斯賓塞伯爵詢問英國外務大臣蘭斯唐關於庚子賠款的數額及其付款安排;他建議通過付款安排,支持中國的改革派:「各省督撫於此次之亂,亦有彈壓百姓,不使鬧教,而令屬地安靜如恆者,其間尤以東南各督撫辦理為最善。聞該督撫中明達者頗有數人,有欲在本省舉行新政之說。究竟實有此事否?果有之,各國能贊助之,以免被阻於頑固政府否?其能舉辦新政之督撫,不應強其亦出賠款,應即以此為助其行新政之用。」連(部分)戰爭賠款都不要了;上議員建議用此款支持各省督撫中的改革派,讓他們用被赦免的戰爭賠款推行新政。這種對中國新政的期盼和支持,在西方國家中是有代表性的。
另一次,在英國上議院全體會議上,斯賓塞伯爵質詢英國外務大臣蘭斯唐關於庚子賠款的數額:「賠款一事目下進步如何?蓋因此事非泛泛可比,而與中國關涉尤巨。如各國索賠過巨,中國無力以償,則中國政府受害實非淺鮮……故籌款一節,更須謹慎從事,切不可令中國一蹶不振也。各國現欲中國籌款賠償,亦嘗計及其政府暨各省常年經費足用否?」[21]
如果有人對英國上議員(對庚子賠款可能導致中國政府經費不足)的憂慮感到驚異不止,對下面的史實或許會感到更加不可思議:為了減輕中國的還款負擔,在《辛丑條約》的談判中,西方國家談判代表竟然讓中國海關提高進口稅;這等於把部分還款負擔轉嫁到它們自己身上。中國談判代表徐壽明當即表示:「洋貨肯允加稅,深感各位美意」[22]。西方國家的美意最後落實到了《辛丑條約》第六款;提高洋貨的進口稅通過三個方面實施。一是整體提高進口稅率;二是以前免稅的貨物,今後要課稅(除「米及各雜色糧面」等少數貨品外);三是「現在照估價抽收進口各稅,凡能改者皆當急速改為按件抽稅」。
西方國家對中國態度的溫和,讓聯軍統帥瓦德西一度相當不悅:「其間最令人悲嘆者,即各國與華人週旋,何等溫柔軟弱。各國對於所有殘忍屠殺教徒牧師,直至最近猶復發現於山陝境內之事,所有摧毀各處教堂及牧師宅所之事,所有侮辱墳墓之事,所有自古未聞圍攻使館兩月之事,均已似乎忘去。」[23]
中國人的仇外宣傳,只談庚子賠款,而迴避西方國家以後紛紛退還賠款的史實。首倡義舉的是美國;以後,英、法、意、比、荷等國也競相效仿,將退款用來資助中國的教育文化、科學研究、保健服務及其它迫切需要的領域[24]。實際上所有被賠款的國家以後都退還了部分款項;其中英國退回賠款額的40%,比利時50%,俄國20%,荷蘭20%,意大利15%。中國最後只償付了庚子賠款的58%。[25]
1909年,第一批庚子賠款留美學生與游美學務處總辦周自齊(前中)、會辦唐國安(前右)和范源濂(前左)合影。(公有領域)
上面列出的各國退回賠款的百分比,沒有提到美國。美國退回了多少庚子賠款呢?百分之一百!美國獲賠款2444萬;從1909年1月起,它將已經支付的1366萬全數退還中國,由中外合組的基金會管理,以保證退款的合理使用。「庚款退得最徹底的是美國人,它真的就是一分錢沒要」[26]。
美國用部分庚子賠款創立了清華學堂,先後送出的留美學生高達一千多人。其它國家也效仿美國,用退還的庚款培養中國留學生,這導致中國出現了大規模的西方留學潮,對中國的現代化影響極為深遠。中華民國的(早期)中央研究院院士、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早期)科學院院士,大部分都是庚款留學生。
庚子戰後,光緒帝在《罪己詔》中坦言:「今茲議約,不侵我主權,不割我土地,念列邦之見諒,疾愚暴之無知,事後追思,慚憤交集。」[27]這說的是實話,道的是真情。中國的最高統治者在全國臣民面前,對列強的見諒表達了衷心的感激。君不見,這種對政府和民眾愚暴無知的慚憤、對列邦寬宏大量的感激,今日在國人之中不僅消失殆盡,而且不是已經轉化為國人對西方國家的滿腹怨毒、對八國聯軍的肆意誣蔑嗎?
說明:此文是從我的一篇長文《八國聯軍乃正義之師》中節選出來的。與原文相比,這些節選出來的段落次序有顛倒,文字有刪節,故在一些段落之間有省略號(……),以示它們並不連貫
[1]佚名:《西巡迴鑾始末》卷四
[2]騰訊新聞:「為何晚清的財政收入,是康乾盛世時的10倍,卻還是迅速垮臺了?」
[3]【文史】「晚清海關:廉政竟靠洋人來辦」
[4]馬勇:「由內政而外交:重評義和團戰爭的一個視角」
[5]楊典誥:《庚子大事記》
[6]瓦德西1901年1月3日給德國皇帝的報告
[7]王開璽:「『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不是賣國,是減損」
[8]王開璽:「『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新解」
[9]馬勇:「知識份子要引導人民容忍漸進變革」
[10]《百度百科》「納依條約」條目
[11]《維基百科》「凡爾賽條約」條目
[12]《庚子見聞錄》,《近代史資料》
[13]侯宜傑:《神拳義和團的真面目》
[14]王開璽:「『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不是賣國,是減損」
[15]馬勇:「由內政而外交:重評義和團戰爭的一個視角」
[16]佚名:《西巡迴鑾始末》卷四
[17]佐原篤介、漚隱輯:《拳亂紀聞》
[18]Peter Fleming:《The Siege at Peking》(圍城北京)
[19]馬勇:「由內政而外交:重評義和團戰爭的一個視角」
[20]Peter Fleming:《The Siege at Peking》(圍城北京)
[21]佚名:《西巡迴鑾始末》卷四
[22]佚名:《西巡迴鑾始末》卷五
[23]瓦德西1900年12月9日給德國皇帝的報告
[24]Peter Fleming:《The Siege at Peking》(圍城北京)
[25]《百度百科》「庚子賠款」條目
[26]張鳴:《義和團運動(續)》
[27]光緒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諭(公曆1901年2月14日)
(轉自看中國/責任編輯:張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