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7月27日訊】 打碎了貧民百姓的「中國夢」
最新的消息表明:鄧正加腦袋左側有一處長6釐米、寬4釐米的紅色血印,後腦部有一處長5釐米、寬2釐米的紅色血印。這兩處血印在翻開鄧正加的頭髮後就能看到,比較明顯。頭顱內有淤血覆蓋。鄧正加死前肯定遭到重物擊打,據屍檢者推測,鄧正加應是顱內大出血死亡。
與鄧正加夫婦一起賣瓜的妻妹對媒體說:「正在擺攤,十幾個城管開車來,一句話都沒說,下車就把西瓜和秤拿走了。」她姐姐想去搶回來,幾個男城管就過來抓住了她,其姐夫站出來想要阻攔,於是「被城管用秤砣打了,用腳踢,人還剩一口氣的時候,有城管還說『要打就打死』。」鄧正加案令人心驚,這明顯是蓄意殺人,而且是在鄧正加進入合法經營區域之後(這一點多被忽略,但卻十分重要),他們殺回馬槍,第二次對鄧正加「執法」。與其說這是「執法」,不如說是挑起事端,執意要「修理」瓜農。城管在「執法」外衣的保護下,有恃無恐,以致喪心病狂地將瓜農打死了。
在鋪天蓋地的輿論譴責中,當地維穩縣長賀遵慶於2013年7月18日凌晨4點多,率領數百名特警、武警,手持盾牌、警棍,一路高喊「不讓路者死!」,成功擊退大批群眾,打跑記者,打傷數十人,將死亡者屍體搶走。隨後他們用金錢及恐嚇擺平了家屬,同時官方媒體一律被要求使用「通稿」,禁止擅自發聲;而「通稿」之外的報導均被視為「敵對」。但是這種上下惡性互動的強制維穩,無異於抱薪救火,不斷惡化的野蠻權力,打碎了平民百姓的「中國夢」。
誰殺了鄧正加
事件本身比較簡單,行兇者是臨武縣城管局執法三大隊大隊長廖衛昌等人。但為什麼城管敢於以暴力執法為己任,誰賦予城管聚眾「打砸搶」的權力?世界上除了中國,是否有一個國家,有一幫由政府豢養,以打砸搶為「執法」目標的「城管」大軍?臭名昭著的城管為什麼一路走來興旺不衰?
2008年1月,湖北天門企業家魏文華路遇城管推搡村民,感嘆了一句「城管又在打人了」,並拿出手機拍照,結果引來數十名城管圍毆,被活活打死;2009 年3月,江西萍鄉數十名城管拆除違章建築時,將一名年近六旬的村民圍毆致死;2011年7月26日,貴州安順殘疾水果攤販「毛老九」被3名城管活活掐死,兇手隨後用爆炸物驅散現場群眾,導致30人受傷;2013年6月,武漢城管當街暴打小販致死……
2002年5月26日,河南安陽市輕工路,10多名城管執法人員圍住一名販賣西瓜的青年,強行扒下他的褲子,並搶走其手機;2002年6月2日,北京房山區城關城管在整治露天燒烤的行動中,一城管人員揮刀刺傷一經營電話亭的個體戶,還打昏其70歲的老母親;2003年1月7日,當天最低氣溫為零下3度,南京新街口街頭小販韓銀玉被城管隊員罰跪、連抽耳光、三盆冷水從頭澆到腳;2003年2月13日,西安雁塔區小寨興善寺東街一擺攤的孕婦金昌豔被城管執法人員推倒在地,城管人員還嫌不夠,竟然用腳在孕婦的肚子上猛踩了兩腳,導致嬰兒胎死腹中……
為什麼城管惡行累累,多年來卻無收斂,至今橫行無忌?依我看來,城管的強制管理和暴力威懾正是政府「以民為敵」的暴力思維的外化。
小商販為什麼成為被驅趕、被暴打的對象
小商小販,從來就是城市的一道風景。幾千年來,不同的國度,不同的歷史時期,他們從來就是一龐大的底層民眾群體,靠自己的辛苦卑微地謀生。但在中國,他們之成為城管的勁敵,是因為官員追求政績和維穩,刻意維護市容和秩序,而官員們的要求偏執傲慢,為了達至目的,他們動用行政權,指令城管暴力驅趕小商販,禁止他們街頭販賣,實際上這就是剝奪小商販的基本人權:生存權。
城管暴力執法的憑據,是1996年頒佈的《行政處罰法》,這是最早的綜合執法的法律文件。其第16條規定:「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這是「綜合執法」的法理依據,但法條呢?適應的對象和範圍呢?因此,該條規定形同虛設,不可作為執法依據。況且,「行政處罰」就是罰款沒收嗎?就是打、搶和砸嗎?這是公然侵犯公民的財產權及暴力侵犯人身。
我們看到城管隊伍日益龐大,其集中了幾十個部門的權力,但都是被讓渡的「代理」權,並沒有明確的法律權限,城管暴力就衍生於這個模糊地帶,從而僭越了警權。由此,這也就決定了城管的非法地位的幾種形態:一、沒有全國性統一法規約束規範。二、職能混亂。三、管理權、服務權、強制執法權三權混淆,嚴重僭越警權。城管暴力實際上來自僭越的警權,其從一開始就是非法的,城管之惡的溫床正是在此。由此可見,城管暴力執法不是由於其人員素質低,而是來於隱性的制度設計。早在10多年前北京的一次城市管理會議上,城管暴力就被認定是「快速」「有實效」的管理方法。此後,各種城管人員的培訓教材中,都有「打砸搶」——快速處置現場的內容。
城管暴力一如高房價,其背後的推手是地方政府。高房價源自地方當局的「土地財政」;城管暴力則源自地方政府的追求政績和維穩思維,其本質是:不顧理性,不講法律,快速處置,只講實效。
城管,中國城市管理的罪惡之花,其造孽太多了。瓜農鄧正加之死再次昭示天下城管之惡。城管之惡實乃政府蠻橫之惡、追求政績之惡、維穩之惡。當局只要不對之放棄,一個「以人為本」的和諧社會的「中國夢」就是妄談!
文章來源:《中國人權雙週刊》
最新的消息表明:鄧正加腦袋左側有一處長6釐米、寬4釐米的紅色血印,後腦部有一處長5釐米、寬2釐米的紅色血印。這兩處血印在翻開鄧正加的頭髮後就能看到,比較明顯。頭顱內有淤血覆蓋。鄧正加死前肯定遭到重物擊打,據屍檢者推測,鄧正加應是顱內大出血死亡。
與鄧正加夫婦一起賣瓜的妻妹對媒體說:「正在擺攤,十幾個城管開車來,一句話都沒說,下車就把西瓜和秤拿走了。」她姐姐想去搶回來,幾個男城管就過來抓住了她,其姐夫站出來想要阻攔,於是「被城管用秤砣打了,用腳踢,人還剩一口氣的時候,有城管還說『要打就打死』。」鄧正加案令人心驚,這明顯是蓄意殺人,而且是在鄧正加進入合法經營區域之後(這一點多被忽略,但卻十分重要),他們殺回馬槍,第二次對鄧正加「執法」。與其說這是「執法」,不如說是挑起事端,執意要「修理」瓜農。城管在「執法」外衣的保護下,有恃無恐,以致喪心病狂地將瓜農打死了。
在鋪天蓋地的輿論譴責中,當地維穩縣長賀遵慶於2013年7月18日凌晨4點多,率領數百名特警、武警,手持盾牌、警棍,一路高喊「不讓路者死!」,成功擊退大批群眾,打跑記者,打傷數十人,將死亡者屍體搶走。隨後他們用金錢及恐嚇擺平了家屬,同時官方媒體一律被要求使用「通稿」,禁止擅自發聲;而「通稿」之外的報導均被視為「敵對」。但是這種上下惡性互動的強制維穩,無異於抱薪救火,不斷惡化的野蠻權力,打碎了平民百姓的「中國夢」。
誰殺了鄧正加
事件本身比較簡單,行兇者是臨武縣城管局執法三大隊大隊長廖衛昌等人。但為什麼城管敢於以暴力執法為己任,誰賦予城管聚眾「打砸搶」的權力?世界上除了中國,是否有一個國家,有一幫由政府豢養,以打砸搶為「執法」目標的「城管」大軍?臭名昭著的城管為什麼一路走來興旺不衰?
2008年1月,湖北天門企業家魏文華路遇城管推搡村民,感嘆了一句「城管又在打人了」,並拿出手機拍照,結果引來數十名城管圍毆,被活活打死;2009 年3月,江西萍鄉數十名城管拆除違章建築時,將一名年近六旬的村民圍毆致死;2011年7月26日,貴州安順殘疾水果攤販「毛老九」被3名城管活活掐死,兇手隨後用爆炸物驅散現場群眾,導致30人受傷;2013年6月,武漢城管當街暴打小販致死……
2002年5月26日,河南安陽市輕工路,10多名城管執法人員圍住一名販賣西瓜的青年,強行扒下他的褲子,並搶走其手機;2002年6月2日,北京房山區城關城管在整治露天燒烤的行動中,一城管人員揮刀刺傷一經營電話亭的個體戶,還打昏其70歲的老母親;2003年1月7日,當天最低氣溫為零下3度,南京新街口街頭小販韓銀玉被城管隊員罰跪、連抽耳光、三盆冷水從頭澆到腳;2003年2月13日,西安雁塔區小寨興善寺東街一擺攤的孕婦金昌豔被城管執法人員推倒在地,城管人員還嫌不夠,竟然用腳在孕婦的肚子上猛踩了兩腳,導致嬰兒胎死腹中……
為什麼城管惡行累累,多年來卻無收斂,至今橫行無忌?依我看來,城管的強制管理和暴力威懾正是政府「以民為敵」的暴力思維的外化。
小商販為什麼成為被驅趕、被暴打的對象
小商小販,從來就是城市的一道風景。幾千年來,不同的國度,不同的歷史時期,他們從來就是一龐大的底層民眾群體,靠自己的辛苦卑微地謀生。但在中國,他們之成為城管的勁敵,是因為官員追求政績和維穩,刻意維護市容和秩序,而官員們的要求偏執傲慢,為了達至目的,他們動用行政權,指令城管暴力驅趕小商販,禁止他們街頭販賣,實際上這就是剝奪小商販的基本人權:生存權。
城管暴力執法的憑據,是1996年頒佈的《行政處罰法》,這是最早的綜合執法的法律文件。其第16條規定:「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這是「綜合執法」的法理依據,但法條呢?適應的對象和範圍呢?因此,該條規定形同虛設,不可作為執法依據。況且,「行政處罰」就是罰款沒收嗎?就是打、搶和砸嗎?這是公然侵犯公民的財產權及暴力侵犯人身。
我們看到城管隊伍日益龐大,其集中了幾十個部門的權力,但都是被讓渡的「代理」權,並沒有明確的法律權限,城管暴力就衍生於這個模糊地帶,從而僭越了警權。由此,這也就決定了城管的非法地位的幾種形態:一、沒有全國性統一法規約束規範。二、職能混亂。三、管理權、服務權、強制執法權三權混淆,嚴重僭越警權。城管暴力實際上來自僭越的警權,其從一開始就是非法的,城管之惡的溫床正是在此。由此可見,城管暴力執法不是由於其人員素質低,而是來於隱性的制度設計。早在10多年前北京的一次城市管理會議上,城管暴力就被認定是「快速」「有實效」的管理方法。此後,各種城管人員的培訓教材中,都有「打砸搶」——快速處置現場的內容。
城管暴力一如高房價,其背後的推手是地方政府。高房價源自地方當局的「土地財政」;城管暴力則源自地方政府的追求政績和維穩思維,其本質是:不顧理性,不講法律,快速處置,只講實效。
城管,中國城市管理的罪惡之花,其造孽太多了。瓜農鄧正加之死再次昭示天下城管之惡。城管之惡實乃政府蠻橫之惡、追求政績之惡、維穩之惡。當局只要不對之放棄,一個「以人為本」的和諧社會的「中國夢」就是妄談!
文章來源:《中國人權雙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