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借709案表功 隻字未提雷洋案

2017年03月13日時政
【新唐人2017年03月13日訊】中共最高法院院長周強近日宣稱,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對維權律師判刑是去年法院重大成就之一。而對去年震驚中國輿論、警察涉嫌違法打死人命和污蔑個人名譽的雷洋案卻隻字未提。

3月12日,中共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和最高檢察院院長曹建明,分別在中共第十二屆全國人代會議上作工作報告。其中,在有關國家安全的部分,倆人都特別提及引發國際社會關注的「7.09」大抓捕案中的維權律師周世鋒和民主人士胡石根,所涉及的「顛覆國家政權」案。

周強在報告中聲稱,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各級法院審結一審刑事案件111.6萬件,判處罪犯122萬人,嚴懲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依法審結周世鋒等顛覆國家政權案。

中共最高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其報告中稱,周世鋒、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國是2015年7月9日開始的抓捕、軟禁或約談律師和維權人士行動中,首批被判決的4人。他們分別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7年半至判3緩3不等的刑罰,均未上訴,並已認罪。

北京律師李靜林對《自由亞洲電臺》表示,兩高把對周世鋒等人的判刑,當作去年中共司法部門的最高成就很可笑,他們都是因言獲罪和顛覆國家政權無關。

他質問:「周世鋒等幾個維權律師被判刑在中國司法部門的案件中並不具有代表性,何以成為最高成就?他們公開活動了好幾年,公安部門一下子把他們抓捕,如果他們的活動真的危害國家安全,為什麼沒有判重刑,其實他們根本沒有危害任何國家安全。」

去年8月份,周世鋒、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國所謂的「顛覆國家政權」案,一審先後由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周世鋒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胡石根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5年;翟岩民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勾洪國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廣州律師陳進學對美國之音表示,周世鋒、胡石根等人的案件是一個冤案,在整個辦案過程中,他們都被拒絕自行聘請或委託家人聘請律師,而且遭受了媒體審判,被迫進行了自證其罪,這些都是違反了中國法律的。

陳進學:「當局這個起訴的證據很顯然是不成立的,因為周世鋒他們沒有任何的違法犯罪的行為。像周世鋒律師,他就是代理,律師所的主任就是代理案件,主要就是他們跟胡石根吃了一餐飯,就被定為一個什麼顛覆國家政權的什麼犯罪集團,這非常荒唐可笑的。」

陳進學說,當局在程序上,一直沒有讓這些被告人自己聘請,或者讓被告人的家屬聘請律師進行會見為他們辯護,開庭也沒有提前通知,而且還上電視認罪,並公開審判這是違法。

國際媒體報導稱,「兩高」工作報告特別提及周世鋒案和胡石根案,顯示「兩高」都將監禁維權人士視為去年工作的最大成績。

兩高將709維權律師案中的周世鋒等人所謂的「顛覆國家政權」案,列為首要政績的同時,對去年震驚中國社會的雷洋案卻隻字未提。

陳進學說,曹建明應該沒有臉去提這個案件吧。這個案子要是提了,不是要打臉了嗎?它的不起訴決定書,已經陳述了這麼多警察對雷洋的暴力行為,雷洋最後死亡了,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這不是太荒唐可笑了嗎?

去年5月7日晚,雷洋在前往機場接機途中,被警方扣押離奇死亡。平安夜前夕,北京豐臺檢方宣佈,涉案5名警員「玩忽職守罪」犯罪情節輕微,不予起訴。並聲稱雷洋有嫖娼被拒捕,雖然警方在拘捕過程中有玩忽職守,但由於雷洋吃得太飽,所以被打死。

此結論曾引發網民抗議。數以千計的民眾和各地高等院校學生紛紛在網上聯署簽名表達不滿。

今年1月6日,曾聯名聲援雷洋家屬的中國人民大學校友團隊稱,雷洋同學證實,雷洋的遺體已經在當天被火化。

美國之音報導說,官方與雷洋家屬達成庭外和解,向後者支付2,000萬人道補償金和房產。雷洋案受害者家屬在中國官方給以巨大壓力和巨額賠償的情況下放棄追責。

陳進學律師指出,當局出於維穩考慮不得不支付巨額賠償消災,從而製造了又一個奇冤大案。他認為,當局袒護打死體制內的環境科學專家雷洋的警察,讓其免於法律制裁,這樣做的後果,是司法公信力進一步受到嚴重破壞,讓中產階級和公眾寒心。

(記者湯園綜合報導/責任編輯:凱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