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劍:警察綁架構陷老百姓竟如此肆意

2019年06月05日評論
近幾日瀏覽法輪大法明慧網,發現多起中共警察肆無忌憚地綁架構陷法輪功學員的案例,真是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關押。
我們看幾樁案例。
(一)打個電話,將人綁架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報導了這樣一個案例,說的是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五上午十點多,遼寧省大連市七賢嶺派出所給大連和眾信拓科技有限公司的軟件工程師劉肖雄打電話,說是讓他到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劉肖雄跟單位請了假,就去了派出所。劉肖雄到達派出所一樓大廳後正詢問辦理暫住證的事情時,所長毛宏亮從樓上下來問劉肖雄:你煉不煉法輪功?劉肖雄誠實地回答說:煉啊。毛宏亮說:煉那你就別走了!就這樣劉肖雄便被非法扣押了。當天下午派出所警察對他進行非法抄家。隨後,劉肖雄的案件被逐漸升級,已被祕密非法審判。
請問,劉肖雄犯了什麼罪?派出所警察只知道他修煉法輪功,打個電話把人騙過來一問,就把人綁架了,這個派出所綁架好人有多無賴。
(二)丈夫找工作遭綁架,妻子問情況被判九年
五月十八日的報導有一個案例更荒唐。吉林省松原市法輪功學員李國軍到長春市找工作,還不到十天,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長春市民康路派出所警察(可能還有南關區國保警察)六、七人,突然闖入南關區西四道街宏達小區三棟五單元709室(法輪功學員劉慶傑的租房),將剛剛進屋的劉慶傑、李國軍綁架。期間警察將法輪功學員李國軍帶到廚房,上去就是一拳,把李國軍右眼、臉部打得鮮血直流。
經幾天的查找,家屬在長春市新康監獄醫院找到李國軍,但是官方不讓家屬接見,家屬只好請律師會見,才知道李國軍被打骨折。為了掩蓋事實真相,警察非法對李國軍批捕。其實,即使按照中共現有的不合法的內部規定,李國軍也不具備被非法批捕的條件,就是因為他被警察打傷,警察要掩蓋罪惡,所以就將他逮捕了。
李國軍的妻子王淑華和姐姐王淑芬於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二日上午到民康路派出所去要人時,倆人被非法扣押了兩天一夜。王淑芬在十月十三日晚六點被放回,李國軍妻子王淑華被劫持構陷。二零一七年十二月末,王淑華被非法批捕,並被非法判刑九年,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四日送到蘭家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李國軍是去打工去了,能做什麼呢?不到十天就被綁架了。警察將他打成重傷,為掩蓋罪責,竟然以編造假證、加重案情將他批捕達到不釋放他的目的。他的妻子去要人,竟然無任何理由將他妻子綁架,後又判重刑九年。
(三)買張火車票遭綁架
法輪功學員出去打工,中共警察是怎麼知道的呢?我們看看這個案例就明白了。
明慧網五月十七日有個報導,說的是原湖南省郴州市蘇仙區工商銀行職工李木朵,因遭不明真相的學生惡告,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被綁架和關押。釋放時,郴州市看守所開具了證明,寫明「因撤案釋放」。
且不說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本身就無罪,但就這起非法案件來講,已經被撤案了,從法律上說李木朵就是清白的了,誰再追究誰就是在犯罪了。可是到了今年三月六日,李木朵因購買一張郴州至長沙的火車票,卻被郴州市蘇仙區國保大隊副隊長張斌、南塔派出所所長唐銘奎等人非法抓捕。當天就被以「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批捕。家屬探詢後得知,警察構陷李木朵的原因竟然還是上次被綁架的事。李木朵已被非法審判。
已經被撤了案,為什麼還要綁架?這完全是執法犯法。那麼如果他不買這張火車票呢?恐怕警察還想不起來綁架他呢。那麼警察怎麼知道他買火車票了呢?原因很簡單,警察早已經把他的信息上了網。這也說明了法輪功學員去外地打工被當地警察綁架的原因了。
(四)只因懷疑就將人綁架
四月十二日有一則報導,說的是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下午,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法輪功學員吳健明在上班時,被越秀區光塔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隨後被劫持到越秀區看守所。為什麼被綁架,家屬經多方打聽,才被告知,是因為當局「懷疑」吳健明參與跨省製作真相檯曆。
吳健明被綁架後,廣州市至少有六名法輪功學員被警察上門騷擾或非法抄家,但警察在吳健明的住處以及其他法輪功學員的家裡,並沒有找到檯曆及製作證據。這也說明警察因懷疑綁架吳健明的藉口根本就不成立。更令人不敢相信的是,在沒有找到關於懷疑的絲毫線索時,竟將人投入看守所幾個月。
(五)路上行走被綁架
五月十九日報導的是一則河北省的事,說的是五月十二日晚約十點多鐘,萬全縣萬全鎮五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杭世珍,和一位女法輪功學員在路上行走時,被身分不明的人員開車攔截。下車就對杭世珍拳打腳踢,並將杭世珍按倒在地騎在她身上猛擊頭部,致使杭世珍整個頭部沾滿血跡,大口大口地吐血。當時杭世珍的臉被打得變形,四顆門牙被打得脫落、鼻梁骨骨折、人昏迷不醒。
那個凶手一邊打一邊打電話,不一會來了兩三輛警車和許多警察。這些警察不但沒有對此人的惡行進行審問拘留,反而將手無寸鐵的兩名法輪功學員帶到了派出所非法關押。由於杭世珍已經無法行走,無法體檢,拘留所拒收。杭世珍被丈夫接回後一直昏昏欲睡。
明慧網五月二十四日還報導了類似的一樁在路上行走就被綁架的案件。此事發生在遼寧省撫順市。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九日下午,法輪功學員賈秀花從王維菊家串門出來不遠,就被撫順國保的魏振興及新撫派出所人員綁架,隨即被非法抄了家,兩台筆記本電腦及大量私人物品被搶。賈秀花本人也被送進撫順看守所。
上述的這些綁架法輪功學員的案例,不斷地在中國大陸上演著,並且持續了二十年。這是一個怎樣的國度啊?警察說綁架誰就綁架誰,而且無須任何藉口,哪怕綁架錯了,也要將人劫持到看守所裡,以方便其編造證據,將好人投入監牢。
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有二十年了,這二十年來,這種先對法輪功學員定罪,然後再蒐集所謂的證據的做法一直被中共警察廣泛的使用著。在此正告參與迫害的公檢法司人員,在未來法制昌明、回歸正義、面臨正義法庭終身追責時,面對未來法庭對你的正義審判時,你如何去面對?你如何為自己開脫罪責?你說是上邊讓我這樣判,你覺得這個理由能保護得了你嗎?
在江澤民發動的這場慘絕人寰的迫害中,那些曾經參與和正在參與迫害的人,從省、市到基層,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好人,為了職務、為了飯碗、為了自保,昧著良心犯罪,都將面臨正義的審判,善惡必報。現在沒有遭報,是老天爺想給其中還有可能改過的人留下希望與機會,其實他們才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犧牲品。
作者提供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李明)